大气环境质量专项整治方案冬季采暖期已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加重。为全 面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打赢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在 辖区内集中开展一次打击违法排污、超标排污行为、全面提 升大气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本方案。一、行动时间2025 年 11 月 15 日-12 月 15 日二、行动内容(一)再次进行全面排查。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对 我街道所有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排 查。主要包括:1. 化工、医药、铸造、建材等重点行业,环境安全管理 基础薄弱的企业。2. 集中饮用水源地及主要河流沿线排污企业。3. 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威胁的危险废物和固废堆放 场所。4. 生产、销售和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5.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噪声源和“十五小”、“新六小” 企业。6.近年来发生环境违法案件的行业或区域。上述工作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前完成。完成后,及时上 报街道办环保所,由环保所进行汇总整理,进一步完善网格 化管理内容。(二)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对排查出来的污染点,落实 严格的网格化管理,不留死角、杜绝盲区。即对每个污染点, 所在村(居)要安排人员进行监督排查,企业要安排专人负 责污染治理工作,每一个污染点都要建立监管、整治工作档 案,何人何时入点检查、检查发现了什么问题、谁负责整改、 整改效果如何等,都要详细记录在案。(三)彻底整治。1. 对辖区内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十五小”、“新六小” 企业和国家 2025 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确时限的淘 汰类重污染项目,以及工业落后、污染严重、无环保、无环 评手续的小型企业、作坊、摊点,严格根据“拆除设备、清 除原料、断水断电、吊销执照、严禁反弹”的标准,彻底予 以取缔。2. 对手续齐全但超标排放的污染企业,要全面整治并给 予高限处罚,实现稳定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 开工生产。3.严格法律规范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脱硫、脱硝、 除尘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绝不允许有环保设 施不运行、恶意偷排偷放等行为发生,发现后及时上报。4.仔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对比 《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2025-2025 年)》、《市今冬 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 行)》以及我市相关文件要求,逐条梳理、逐项落实,确保 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