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系概述(19 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精益求精,善益求善。大陆法系概述一、大陆法系的概念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日耳曼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以 1804 年《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一个世界性的法律体系,是在西方近代化过程中,法国采纳了罗马法之后,制定出自己的近代成文法律体系,并将其强制推行到自己的殖民地,或者世界上其他国家感于法国法的优点因而模仿法国的模式制定自己的成文法典而逐步形成。二、大陆法系的特点与英美法系相比,大陆法系具有自己的鲜亮特点。第一,在法律渊源上,大陆法系以成文法典为基础。在宪法、民法、商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领域均有大的成文法典。即使在行政法领域,法国由于种种历史原因以判例法为法律渊源,但在大陆法系的其他国家,则也是成文法律一统天下的。第二,从法律的历史基础上看,与英美法系只吸收罗马法的个别原则的情况不同,大陆法系全面、系统的吸收罗马法的成果,不仅继承了罗马法的成文法典的传统,也采纳了罗马法的各种制度、原则及概念、术语、和方法。第三,在法律体系和法官的作用方面,与英美法系不同,大陆法系的法律体系比较完整,概念、术语、比较明确。同时,在大陆法系,法官的地位不如英美法系,法官的作用比较有限。他们被视为严格执行法律的工具,不得擅自制造法律,违反立法者的精神。第四,在司法组织和程序法方面,大陆法系中,除日本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取消了行政法院以外,其他国家一般均采纳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分离的双轨制。同时,与英美法系比较重视程序法不同,大陆法系国家更为重视实体法。此外,在英美法系,法官一般从律师中选择,而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律专业的毕业生经过一定的程序之后,就各自走上了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道路,而且此后一般很少变动了。以法国为例法国是大陆法系之一的发源地,现代世界法律中的许多重要法典、制度、和原则,如近代历史上最早的民法典、刑法典,商法典、刑事诉讼法典、民事诉讼法典等一大批成文法典,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权分立、法不溯及既往、法官自由心证、正当防卫等原则,都源于法国。人民主权理论、社会契约理论以及比较法讨论运动,也诞生于法国。在现代社会中起重要作用的行政法院,也是法国大革命的产物。法国还为人类贡献了诸如博丹、孟德斯鸠、卢梭、惹尼等世界著名法学家。因此我首先以大陆法系的典型——法国为例来进一步展开。一、法国法制制度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