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度员工守则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必须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通告及公告
(二)必须维护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三)必须保持办事高效,日清日结,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 压
(四)必须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五)必须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 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任何问题需逐级报告,不得擅自越级报告, 如越级报告及执行双方各处罚 1 元
(六)必须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七)必须要待人接物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八)必须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 挪借款项
(九)必须对顾客或参观来宾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
对顾客委办事 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办
(十)必须爱护公司财物,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害 时,应负赔偿责任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不得对外擅用本公司名义进行个人业务往来
(二)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三)不得工作时间擅离职守
(四)不得因所办事项收受任何馈赠、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不得因私动用公司财物或支用公款
(六)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生产资料及复印件)出厂
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 一切公物应善尽保管之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
(七)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帐簿表册或函件
(八)不得因私使用公司长途电话
(九)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吵闹、斗殴、搭讪攀谈、上网聊天,或搬弄是非,扰乱 秩序
注:上述两条简称为“十必须、九不得”本公司各级员工有违反前条规定,应 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惩处,该主管知情不报者,亦应负连带责任而受惩处, 其涉及保证事项的保证人应负保证有关的责任
考勤上班时间:考勤迟到、早退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