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受)托招商代理合同委托方:朔州市慧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孙宇腾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有关规定,本着诚实守信、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委托乙方就甲方所属的位于朔州市慧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旗下“慧源 SOHO”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 52769
34 万㎡,其中产业部分面积为 40634
34㎡,商业部分面积为 12135㎡,就其市场定位、总体业态规划、招商等事宜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 委托事项甲方就“项目”有偿委托乙方完成项目定位及招商工作,其具体内容为:第一阶段:《项目市场调研报告》、《项目招商规划定位报告》、《项目招商优惠政策编制》(乙方负责政策制定、甲方主要负责与政府协调落地)、外界产业商业资源引入(签订意向合作协议),起止时间 2025 年 5 月 16 日至2025 年 8 月 16 日
第二阶段:产业招商,起止时间 2025 年 8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7 日,招商目标至少达到 70%入驻率(签订招商入驻协议)
第三阶段:商业招商,起止时间 2025 年 2 月 13 日至 2025 年 6 月 13 日
第二条 费用及付款方式第一阶段:顾问服务费:10 万元/月(税后)支付方式:月前支付,自项目团队入场开展工作前及每月 16 日前支付下月顾问服务费 6 万元整(税后),剩余 4 万元/月(税后)作为工作滞留保证金,在第一阶段工作结束后,并完成外界产业资源引入后的一周内,甲方一并支付乙方
第二阶段及第三阶段:招商服务费:①、租金标准能够达到 0
6—1 元/日/㎡的情况下,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顾问服务费,自招商工作正式开盘后,取费标准为三个月的租金;②、根据朔州当地市场情况,租金达不到上述租金标准,或者不得不实行放水养鱼的招商策略(如三免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