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选矿加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自产和外购铅锌原矿委托乙方浮选加工
为约束双方,签订如下选矿加工合同,所订合同条款双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选矿加工数量:甲方每月将自产和外购铅锌原矿全部委托乙方入选加工
入选原矿的数量以过磅为准
二、选矿所产生的尾沙、废水、尾沙坝的维修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委托选矿加工价格:每吨入选原矿的加工价格为______元
此价格包含矿坪取矿、运输、破裂、球磨、浮选、精矿打包和装车等工序的所有费用
四、委托选矿加工时间:乙方每月按甲方要求的入选时间连续一次将甲方的自产和外购铅锌原矿入选加工完毕
乙方如有外购原矿入选时,应优先保证甲方的原矿入选
五、委托选矿加工后的精矿质量: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委托选矿加工后精矿质量
即:铅精矿品位 55%(含 55%)以上;锌精矿品位 50%(含 50%)以上;铅、锌精矿的富含不超过 5%;铅、锌精矿的综合回收率达到 90%
六、精矿质量的考核,以甲方化验室的化验结果为依据
乙方入选加工后的精矿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即每项质量指标每下降 1 个百分点,甲方扣减乙方加工费30 元
假如精矿质量指标中的一项下降超过 10 个百分点及其以上,甲方除拒付乙方选矿加工费外,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5000
七、乙方在入选加工过程中应保证甲方的原矿和精矿产品不受损失
如发生甲方原矿和精矿产品丢失、被盗等现象,乙方应照价赔偿
八、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的委托选矿加工
否则,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 10000
九、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附则 1.甲方将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