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管理制度一、医院的存货管理的对象是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等,是医院开展业务活动的必要物质条件。二、购入的存货按实际购入价计价,自制的存货按自制的实际支出计价。盘盈的存货按同类品种计价。三、存货要根据“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要合理确定储备定额,达到存货成本与存货效益之间的最佳结合。四、定期进行存货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分情况及时处理。盘盈存货以其价值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的属于正常损失部分,扣除残值后计入管理费用;属于非正常损失部分,查明原因后经主管科室、院级领导批准后扣除过失人赔偿和残值后,计入其他支出。五、存货遇政策性价格调整,在文件规定执行新价格标准当日及时进行盘点清查调整品种,报清册表上交财务科进行账务处理。六、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实行“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的管理办法。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实行一次性摊销,报废收回的残值作为其他收入。七、存货必须建立健全出入库制度。验收入库后由采购员,仓库保管员、存货会计、存货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和分管财务的院领导签批后交医院财务科稽核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八、存货会计的明细账应定期和财务科的总账予以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