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校园环境的干净 和秩序的井然,特制定以下规定:1、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2、摩托汽车、自行车、助动车、电瓶车停靠在学校指定位置内,不得随意 停放。3、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未满 12 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满 12 周岁的 学生要骑自行车必须申请考核通过,在规定位置停放。4、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5、学生进出校门在指定区域内行走,不准奔跑打闹。6、门卫、值日老师要管理好校门的交通秩序。7、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要注意慢行观察,并减速慢行。(车速控制在时速 5 公里内)。8、开家长会等各类活动时,门卫应在场指挥车辆定点有序停放。9、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 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10、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的,在学生上学、放学时要高度警惕,避开 发生碰撞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