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外出活动安全制度1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外出活动前,必须事先制定活动计划或活动方案,对活动时间、活动场所、活动路线、活动内容、交通工具的安全及责任人进行逐一落实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外出活动前,必须针对活动计划制定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外出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提前三天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出行
老师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组织学生参加由相关部门组织的外出活动,要严格审核对方是否具有由区教体局认证的组织活动资质,无组织活动资质部门组织的活动一律不得参加
学校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的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实践活动
严禁组织学生前往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参加活动
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
乘车时严禁将头手伸出窗外
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外出活动前,必须对所有参加活动的老师和学生进行细致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自护自救教育,遵守社会公德等内容的教育,增强学生遵守的纪律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对学生着装、携带物品及活动须知进行提示,确保学生在活动中的安全
到达目的地后要宣布活动安排、活动区域及纪律要求
有组织地开展活动,不得随意“放羊”
要教育学生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
上厕所要三人以上一块儿去,不得擅自一人离开集体
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跟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实行应急措施
学校应提前下发家长信,将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及活动内容通知家长,并对活动准备提出具体要求,仔细组织好接送工作
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外出活动,实行全面负责制、干部级部负责制、老师跟班负责制,责任到人
作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亲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