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室安全管理法律规范1、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设置各类教室,校舍安全无隐患,面积符合相关规定
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 1
15 平方米,中学不低于 1
12 平方米
2、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 0
6 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当设置不小于 0
6 米的横行走道,教室后应当设置不小于 0
6 米的横行走道,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 2 米以上距离,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 9 米,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高低 2 种不同型号的课桌椅
3、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 0
9 米,中学为 1-1
1 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 1
4、教室应当保持通风,光照良好
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纳无色透明玻璃,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 1:6,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 150LX 和 200LX,照度分布均匀,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教室照应当配备 40 瓦荧光灯 9 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
教室照明应采纳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 1
9 米,黑板照明应设 2 盏 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5、教室内设有《教室管理制度》、《学生守则》、《教室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度并上墙,要设有学生座区花名册,供任课老师点名、提问用
6、教学楼每层楼的楼梯口应安装应急照明装置,并保持良好状态
楼道内不得存放自行车、课桌凳等任何影响人员通行和疏散的障碍物,应当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无阻
7、教室内要在醒目位置张贴紧急疏散示意图,每位老师和学生都熟悉疏散路线
教学楼每层楼的楼道及梯口处均有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并配有应急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