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室管理制度一、保持教室、楼内肃静,楼内不得喧哗,要自觉维护教学楼良好的学习环境。二、要爱护公物,对桌、椅、黑板、门窗、灯具、玻璃、消防设备等不得损坏,不得在教室内随意涂抹、刻画。三、自觉维护教室卫生,不得乱丢果皮、纸屑,不得在教室内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随意张贴与教学无关的纸张。四、教室是进行教学的文明场所,禁止男女搂抱、亲吻等不文明的举动。第五条、严禁在教室过夜,不准在教室动用明火、使用电炉、电热水器,不准使用充电器、应急灯充电,违者没收用具并给予 50 元罚款处理。六、教室内的一切设施应在本教室使用,未经教室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搬出教室,更不得挪做它用。七、平常不得在教室内召开联欢会,严禁在教室举办舞会、放录像。八、不得在教室内倒插门进行学习,晚间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离开教室,离开时随手关灯并关好门窗。九、为节约用电,凡在教室自习十人以下的只能开一组灯,二十人以下的开两组灯,不按规定开灯者,按超用电加倍收费。十、不是本校学生不准在教室学习和使用教室进行其他活动。十一、凡违反规定的行为,将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