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总结为深化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教材〔2025〕2 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 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仔细贯彻落实《县 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 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提高我校教学质量,促进我校更好 地进展,我校严格根据文件通知要求进行了仔细细致的自查自纠, 重点对学生用书、老师用书进行了整顿,严禁老师及学生购买非 法、盗印、盗版书籍和宗教读物,坚决杜绝非法、盗印、盗版书 籍和宗教读物在校园的传播。努力推动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现总 结如下。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保证排查课外读物进校园活动有序开展,有计划进行,我 校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组员:教导处主任班主任二、全面自查,精准推动领导小组组织小组成员对学校教室、办公室、图书室和阅览 室进行了细致排查,通过检查,发现:1. 无论是学校还是老师个人均无购买非法、盗印、盗版中学生读物和宗教读物,无使用课外教材现象。学校使用的书籍均 出自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推举用书。2. 提高认识,为了减轻家长负担,我校没有私自向学生推 广征订其他的中学生教材和教辅材料现象。3. 无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 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课外读物。4. 无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课 外读物。5. 无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课外读物。6. 无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课外读物。7. 无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无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 规的课外读物。8. 无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无煽动民族仇恨、民族卑视, 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课外读物。9. 无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 无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课外读物。10. 无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无格调低下、思想不健 康,宣扬超自然力、神奇主义和鬼神迷信的课外读物。无存在淫 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 值导向问题的课外读物。11. 无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课外读物。12. 无存在科学性错误的课外读物。13.无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举”“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课外读物。14.无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