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公共财产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
学校公共财产是学校开展政党的教育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
为切实保护我校的一切公共财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特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全体师生员工须遵照执行
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学校每学期期初组织后勤人员对配齐的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将清单到班、到室、到人,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并有确认签字
每学期期末对公物进行检查验收
二、建立财产登记制度
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
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还公物,由保管员详实记录好借、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
凡有损坏或遗失,借物人须照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
登记薄将作为财会档案予以保存备查
二是会计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财薄,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
凡是班上的讲台、课桌凳、书柜、卫生工具,毛刷、一切电器、门窗、玻璃、课改专栏、美化教室用品和班级牌,均由学校总务处登记、班主任签认,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
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照价赔偿
学校从班主任津贴中那一部分作班级财产管理保管保证金
四、建立公共财物管理部门或功能室负责制
杂物保管室、档案室的公物管理由曾召胜负责;实验器材管理由张必连负责;计算机室器材管理由杨宗有负责;图书室、阅览室公物管理由邹小倩负责;体育器材管理由夏科负责;打印复印机和打印资料由教导处负责,录音机、听力磁带、教参、教学挂图由教导处负责管理;食堂公物由杨中怀负责;曾召胜负责对各类电器、办公用品等进行发放与登记,并负责对办公桌椅、电火箱等进行编号、登记后再由各位使用老师负责管理
五、学校公物必须经分管副校长、总务处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方可外借
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
六、各位老师有对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