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贵重物品使用管理制度1
酒店设有客用贵重物品保险箱,为客人提供贵重物品存放保管的服务
新开保险箱时,客人应填写“贵重物品寄存单”一式两联,客人和酒店各一联
客人凭此单及保险箱钥匙存取物品
建立保险箱租用登记本,详细记录保险箱租用情况,包括开启时间、客人姓名、房间号码、客人 号码、保险箱箱号、存放物品时间、取用物品时间、退还保险箱时间、客人签字等资料
收银员须妥善保管好寄存物品,每日检查保险箱登记情况,时常查看保险箱的安全情况,做到防潮、防火、防盗
收银员须妥善保管好保险箱钥匙,特别是保险箱母匙的保管,做到母匙小时不离身
每班做好交接记录
对于子匙应每日检查是否与登记本一致
开启保险箱时,必须由服务人员操作
并持母匙不能让客人自己持母匙开箱,以保证其他客人的财产安全
开启的标准程序是
接过客人的子匙及查看客人的寄存单无误后,同客人一起进入保险箱存放处,由服务人员操作开启保险箱,将内箱交给客人(注意不要将内箱打开),然后暂回避,待客人存取完物品以后,将内箱接过,放入保险箱内锁好
假如客人要继续租用保险箱则将子匙与寄存单反还客人
服务人员不得私自开保险箱存放私人物品
如客人将钥匙丢失,马上通知主管,同时通知大堂副理与客人联系
客人须付相应的赔偿
如客人寄存物品有遗失现象,应立即通知保安部及部门主管,实行紧急措施
以上规定,及时起实行
学校贵重物品使用管理制度(二)为法律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财政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在本校就读的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住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小 学 生 每 生 每 年 补 助 元 ( 如 上 级 补 助 标 准 提 高 , 学 校 将 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