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学生公寓卫生评比一、学生公寓卫生评比1、公寓大厅:地面洁净无杂物,公共座椅洁净无灰尘;2、楼梯扶手:洁净无灰尘;3、公寓楼的大门玻璃明亮洁净,公共区域的窗户无灰尘,玻璃明亮;4、公寓垃圾及时清倒,楼道内及时清扫拖洗,无香糖,痰迹。二、学生宿舍卫生评比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宿舍的积极性,制造良好的休息生 活环境,决定开展“优秀宿舍”、“合格宿舍”、“不合格宿舍”的评比,具体 内容如下:(一)评比方式1、每月评选一次,每周各系部参加检查两次,每周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不定 期抽查;宿舍检查主要分为:(1)行为法律规范(2)宿舍卫生(3)内务整理2、宿舍检查的具体安排:宿舍卫生每周由各系生活辅导员进行定期或不定 期检查;每两周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各系书记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并给予评价。注:积极进行宿舍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宿舍、宿舍风气氛围良好的,视表现 酌情获得附加分,计为行为法律规范分。3、根据相应的标准将检查评比结果分为:(共 1 分)优秀宿舍合格宿舍不合格宿舍最差宿舍85-1 分以上70-84 分60-69 分60 分以下4 、 检 查 评 比 结 果 确 定 后 , 由 公 寓 管 理 服 务 中 心 通 知 各 系 部 并 进 行 公 布 。(二)评比标准1、该宿舍内全体成员是否能够做到团结友爱,互谅互让,是否相互之间发生过吵嘴打架的现象;是否发生过与其他宿舍人员吵嘴打架的现象。2、该宿舍每个人是否都能积极主动仔细履行轮值人员职责,及时整理和清 扫室内卫生,并保持清洁。3、宿舍内每个成员是否都能做到,床上用品洁净洁净,床上无杂物;地上 物品(鞋、脸盆)摆放是否整齐、洁净无灰尘。4、宿舍内空气是否清新、无异味;窗户是否洁净明亮,窗台无灰尘;灯具、 衣柜、桌椅等设备用品是否洁净无灰尘;室内地面是否常常清扫、擦洗洁净,无 烟头、酒瓶、无垃圾。5、个人衣物用品是否洁净无灰尘,折叠摆放整齐、不凌乱;室内是否存在 晾晒衣物、私拉乱挂、乱写乱画行为。6、宿舍内各种设备物品是否保护完好、无损坏。是否节约用水、用电等能 源;宿舍内是否发生过使用违章电器的现象。7、宿舍内每个成员是否都能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的各项规定,未发 生过违规、违纪行为。(三)宿舍评比标准1、“优秀宿舍”标准:(1)床上卧具叠放整齐,方向统一,无杂物,床下物品摆放整齐(2)室内书籍物品按要求摆放在书架上,整齐美观(3)桌面无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