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1 目的明确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3 职责3
1 企业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 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的立项和日常管理,各部门(单位)协同
3 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日常安全监管,落实有关行政许可及其监督责任,督促落实安全设施建设
协调建设项目安全措施的审查及安全设施的验收
4 控制程序4
1 安全条件论证与安全预评价4
1 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讨论时,应当分别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和安全预评价
2 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时,应当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
1 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4
2 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4
3 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4
4 其他需要论证的内容
3 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还应当符合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规定
2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4
1 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安全专篇
2 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法律规范的规定,并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