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制度第一条为了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二 条 本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投 入 及 费 用 的 提 取 和 使 用 根 据 “ 企 业 提 取 、 政 府 监管、确保需要、法律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企业年度预算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根据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重点编制项目,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第五条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按月提取,年度终了时结算
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实行超额累退方式根据以下标准逐月提取:(一) 当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 万元及以下时,根据%提取;(二) 当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 万元至 万元(含)时,根据%提取;当月提取的费用列入当月生产成本,并记入专户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开支
第六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一)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二)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七条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八条本企业提取安全费用设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
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