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03(GL)-04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编制: 审批:实施日期:29 年 9 月 10 日为仔细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搞好 公司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公司安全 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1、全体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公司员工的 安全意识,强化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能力
2、各工种上岗必须按规定穿劳动保护(工作服、套袖、工作 帽、防护镜、手套),禁止女工在车间或工作时间内穿高跟鞋,违 者罚款 10 元
3、岗位工(操作设备者)禁止戴手套
否则,发现一次罚款 10元,依次类推
4、因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及零部件损坏者, 除对责任者罚款 10 元外,并根据设备损坏程度(经有关人员鉴定) 追究当事人责任,按损失金额的 30%扣罚
5、无论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必须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 根据情节进行具体处理
对隐瞒事故不报者一律追究责任,并扣 责任者奖金 50 元,连带责任者 30 元
6、岗位工要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现场交接班,交接双方要 将存在的问题交代清楚,否则,罚责任者 20 元
主要是机加工车 间交接班时,要把设备存在的问题交待清楚
7、两人以上施工要指明安全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否则罚分工负责人 30 元
8、坚守岗位,不脱岗、不睡觉、不做私活,违者罚款 5 0-2 元,值班人员因脱岗贻误工作者罚款 1 元,并追究责任
9、严肃劳动纪律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公司员工要坚 决克服劳动纪律松懈、懒散的不良作风
如有因违反劳动纪律而 造成设备、产品以及人身事故的一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事 故性质和损失大小罚款 50-2 元
10、在工作中有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对安全生产成效显著, 对预防、排除事故隐患做出贡献的员工,给予表彰奖励 5 0-2 元
11、搞好文明生产,常常保持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