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补充制度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 补充制度) 第一章 煤矿企业技能人才队伍 建设管理制度随着我矿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 设备的更新、 各种工艺的改进 科技含量一直增加,无论是地面管理还是井下现场的操作,对矿工的知识水平、 业务能力, 操作能力有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为了适应不断提高的机械化水平, 必须对全矿职工进行人才培育和业务知识培训, 来解决这一棘手的问题
特制定煤矿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制度
一、 人才培育方面的奖惩1、 首先是职业技能鉴定
各部门要全力配合培训中心搞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需要配合的方面, 首先在职工中宣传到位, 其次是为职工提供条件报名, 再者是千方百计组织职工参加培训中心在职业技能鉴定前的集中培训
2、 哪个部门的领导宣传工作假如不到位, 由培训中心收集报矿安监站, 每有一人次不到扣 0
5 分, 有一个干部宣传通知不到, 扣 2 分
全部门工种的报名率必须达到 100%, 每个降 1%扣 1 分, 每增加 1%加 1分
人员报名不低于 95%, 每下降 1%扣 1 分, 增加 1%加 1 分
报名人数参加培训率不低于 90%, 每下降 1%扣单位领导 1 分, 每增加 1%加 1 分
( 以上扣分总在当月安全绩效考核的总分中扣除) 3、 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在参加考试期间, 由培训中心负责报名
4、 对年轻的生产骨干, 要竭力提倡参加与期实际工作相关的各种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每个单位每年参加成人高自学考试的不得少于3%, 若每降 1%, 处罚队长、 书记、 矿长任命的副队长 100 元, 若增加1%, 奖以上三人每人 100 元
二、 职工培训方面的奖惩1、 部门在接到培训中心通知时, 各部门必须及时按要求提供学员, 及时通知单位本人, 让其准时参加, 若不准时按培训中心要求确定人员及时通知本人延误外培计划的, 有一人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