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处罚条例:1、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元。1•1 在工作岗位上凉晒衣物或存放其它与工作无关物品者。1•2运转设备没有防护措施或将防护设施挪作她用者。1•3 运转设备不经盘车随便启动者。1•4电焊机一次线缔接不牢,包扎不好,有漏电现象未造成事故者。1•5 电焊机一次接线超过 5 米或最低点架高不足2•5 米以上者。1•6电气焊工工作完毕,没按规定切断电源、气源或工作现场没有熄灭余火者。1•7 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就是轻搬轻放者,在地上滚动、撞击其她物品及危害安全者。1•8 氧气瓶、乙炔气瓶无防震圈或防震圈间距小于 6 0公分者.1•9储存气瓶、拉运气瓶或使用气瓶不符合规定者。1•1 0 电焊机及其它电动工具没有通过触电保护器而直接接入配电盘者。1•1 1电器开关外壳漏电、线头、线体有裸露或室外电器开关或其她电器设备无防雨措施者。1•1 2带小孩进入生产区者。1•13 涂抹或随便挪用安全标志者.1•1 4损坏安全标志者照价赔偿。1•1 5 不经允许动用地沟盖板或故意损坏者。1•16 随意在人行道上栓绳放物阻碍通行者。1•1 7进入生产区不戴安全帽者(有规定得除外)。1•1 8一切可以移动拆卸得物品未移动到安全区随便动火者。l•19 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不全者。1•2 0 损坏、挪用安全设施者.1•2 1 进入禁火区带烟火者(电焊工除外)。1•22 非电气焊工随意动用电焊、气割用具者。1•23 生产车间照明设施损坏、丢失或不起作用不处理、不汇报者。1•2 4抽查时不会使用消防器材者。1•25 设备基础出现异常未及时处理者.1•26 设备运行申有异常声音不及时消除者。1•2 7设备零部件不齐全、不可靠者。1•28设备管道防腐、保温不完好者.1•29 设备周围有杂物或检修后达不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者.1•3 0设备管道有悬挂物,捆扎物得.1•31 设备存在跑、冒、滴、漏不及时处理者。1•3 2机用润滑油不执行“五定"、“三过滤"者.1•3 3操作、检修、巡检、记录不真实,不仔细者.1•34 设备出现问题不及时通知维修工处理者。1•35 野蛮检修、操作、敲砸设备者。1•36 备件计划提报不及时、不准确而影响生产者。1•3 7 电气焊工工作过程中擅自离开工作现场而没实行安全措施者.1•3 8配电室无档鼠板或门窗关闭不及时,纱网损坏不及时更换者.1•3 9安装临时架、架设临时线、临时灯不符合规定者.1•4 0不得用本冲洗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