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一、 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二、 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仔细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二、 设备动力科要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三、 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如电钻、电枪等),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四、 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五、 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六、 自己常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七、 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八、电气操作人员要保证电器设备的干净、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板开关,更不能用金属物触及带电的电器。九、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施,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十、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十一、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实行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气设施,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十二、电气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实行有效措施,及时报告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等相关科室,以便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十三、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经相关安全和技术部门批准。临时线路应按有关安全规定安装好,不得随便乱拉乱拽,还应在规定时间内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