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有哪几个方面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隐患、事故隐患或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一类是“违反“型隐患;另一类是由于某些因素而引起的三种现实表现
在事故隐患的三种表现中,物的危险状态是指生产过程或生产区域内的的物质条件(如材料、工具、设备、设施、成品、半成品)处于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人在工作过程中的操作、其他具体行为不符合安全规定,管理上的缺陷是指在开展各砂生产活动中所必须的各种组织、协调等行动存在缺陷
基础管理类隐患主要是针对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投入、应急救援、特种设备基础管理、职业卫生基础管理、相关方基础管理、其他基础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1)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类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类隐患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消防验收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问题和缺陷
如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过期等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类隐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类隐患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未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如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且仅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类隐患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规模,安全生产责任制涵盖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班组长、岗位员工等层级的安全生产职责
其中,生产经营单位至少应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