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家政服务工程实施方案安徽省家政服务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发〔 〕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 >(国办发〔 〕134 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皖政办〔 〕22 号)等精神,进一步促进弱势群体就业、缓解当前就业压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服务需求,扩大家政服务消费,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 全国总工会关于实施”家政服务工程”的通知 >(商商贸发〔 〕276 号)要求,结合我省家政服务业进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 指导思想根据”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培训促进就业”的方针,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支持、社会多方参加的工作原则,结合家政服务市场需求,综合运用家政服务工程促进政策,落实家政服务培训补贴,充分发挥工会、妇联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作用,广泛调动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参加培训积极性,逐步形成法律规范、安全、便利的家政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服务需求,扩大家政服务消费,推动家政拓展就业,实现社会和谐进展。二、 目标任务(一)工作目标从 开始,经过实施技能培训等措施,每年扶持一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逐步建立”财政政策引导、商务整合资源、工会妇联打造平台、社会多方参加”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使同意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普遍得到培训,技能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扶持 6000 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二)主要任务1、依托工会妇联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对不具备自主培训能力的中小企业,将用工需求报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下同)并签订承诺安排就业的相关协议后,委托所在市工会妇联组织进行人员招募,由符合条件的工会妇联培训机构按<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见附件 1)组织培训。学员考试合格并经所在市商务、财政、工会、妇联部门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另文发布,下同)后,由企业按承诺安排就业。2、支持大型家政服务企业自主培训。大型家政服务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自主招收员工,到所在市商务部门登记备案,依托自身资源,根据<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组织培训。学员考试合格并经当地商务、财政、工会、妇联部门验收后,由企业优先安排就业。三、 培训机构认定(一)家政服务培训实行定点培训。定点培训机构认定按以下程序进行: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向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工会、妇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