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印刷合同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注册地址: (甲方)就定点印刷厂招标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 (乙方)为 (包号) (种类) 中标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定点印刷厂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C-F05126)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
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
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签署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
2“印刷品的供应及有关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印刷品的印制、供货、运输、售后服务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3“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采购印刷品的各部门及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7“招标文件”是指《定点印刷厂招标项目招标文件》(GC-F05126)
适用范围 2
1 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定点印刷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05126)
合同的组成 3
1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
1 本合同条款 3
2 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
3 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
4 中标通知书 3
5 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
2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