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消防与安全工作责任状为仔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强化安全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国 家财产安全,安全维护小区居民的生活秩序,根据国家《消防法》和《治安 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消防与安全工作责任状
1、消防安全责任人:2、消防安全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各业主在物业管理公司领 导下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3、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体业主应自觉 遵守消防管理规定及接受消防安全部门、物业管理公司的消防管理,共同维 护消防与安全
4、实行业主防火、安全责任制,业主或租户为防火、安全责任人,负 责做好自己住房或租住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5、消防通道、楼梯走道及出必须保证畅通无阻,任何部门及个人不 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楼梯出等部位停放车辆及堆放杂物,不能 损坏小区的公共消防设备,为各楼层配置灭火器材,使之保持完整有效
6、业主室内严禁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雷管、炸药、汽油、酒精等 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7、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严禁超负荷使 用电器及乱拉、接电线
8、不能在小区内公共场所燃烧纸张、杂物等废弃物品
9、住户需要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作业
10、住户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物业管理公司或拨打火警电话“119”11、小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在公安部门及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指导下进行
12、小区内各单位、住户及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条例、 规定,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物业管理公司搞好治安工作,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 和安定团结
13、小区进出设有门岗执勤点,进出小区的可疑人员应主动出示证件, 接受保安员的询问和检查
14、各租户外来人员必须持有关证件到保安岗登记,租户应遵守治安管 理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