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职工劳动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乙方: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试用期满后,如考核合格,予以录用,签定此合同
第二条 合同期限为下列第 2 项 1
自 年__月_ __日起至_____年__月 日
以完成 工作为限
第三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签订本合同前必须先签订公司《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此合同方可生效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订本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并对乙方实施管理
3、依据生产(经营)特点和乙方的工作岗位(内容),制订专项协议作为合同附件,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有关事项
4、告知乙方所从事工作的危险性和可能造成的职业危害,并在上岗前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安全和职业技术培训,并针对乙方的工作环境,按规定为乙方提供安全保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
5、甲方不得无故解聘乙方人员,保证乙方工作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酬劳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2、乙方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六条 劳动酬劳的确定和支付: 1、乙方人员基本工资为 元/月
2、甲方每次月 16 日左右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3、乙方在工作期间如发生以下情况,公司有权不予发放工资: (1)在公司工作不满两月的; (2)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的; (3)未经公司许可参加公务员、讨论生、老师、事业编、驾驶证、工程师等职称和职业考试的,并因参加以上考试给公司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