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X 部门编制 20XX 年 XX 月 XX 日工业企业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及时、有效、妥善处置我市辖区内发生的工业企业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突发环境事件,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特征,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具备以下特征的工业企业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突发环境事件(以下简称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适用本预案:(一)污染物质1.无机气体,如氰化氢、氯气、硫化氢、氟化氢、砷化氢、硫酸雾、盐酸雾、硝酸雾、溴化氢、一氧化碳、氨气等;2.挥发性有机物及气体,如苯、甲苯、二甲苯、硫酸二甲酯、甲醇、甲醛、氯乙烯、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氯代烯烃、硫醇、光气等
(二)污染途径1.固定污染源,如石油化工、精细化工、橡胶制造、农药生产、电镀、电子、表面处理、建材生产、污泥处理等企业违法排放、泄漏、意外事故等产生的;2.不明来源造成的污染,如废弃的有毒有害物、焚烧工业垃圾产生的烟气等
(三)受污染区域1.人口密集区,如街道、居民住宅区、商业区、公园、村庄和机关、学校等;2.工业园区,如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云埔工业区等;3.人口稀少地区,如山地、农田、水域等
当事件对水体可能造成污染影响时,立即启动《广州市环保局危险化学品污染水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处置分类事件应急处置分为重大事件处置和一般事件处置两类:(一)重大事件处置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按重大事件处置:1.污染影响人口密集区,包括街道、居民住宅区、商业区、公园、村庄和机关、学校等;2.可能或已经造成人员伤亡的;3.毒害性气体污染,如氰化氢、氯气、一氧化碳、硫化氢、氟化氢、砷化氢、溴化氢和苯、二甲苯、硫酸二甲酯、甲醛、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氯代烯烃、硫醇、光气等;(二)一般事件处置不会对人体造成急性毒害影响的,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一般事件处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