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职工劳动合同(临时) 用人单位(甲方): 职 工(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临时招用工作人员,乙方申请应聘
经讨论,甲方同意招聘乙方为临时工,并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的工作需求,在食堂岗位承担工作
三、劳动纪律甲方应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内,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各项劳动纪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完成工作
四、劳动的时间与劳动酬劳 1、甲方保证乙方在工作期间实行五天工作制
原则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经与劳动者协商后,适当加班
2、乙方基本工资标准为 350/月,上班时经考核,另加月考核奖 150 元,学期考核奖500 元,社会养老保险乙方自动放弃
3、在假期若老师上课需用膳,食堂人员也需上班,且发基本工资,不发考核奖
4、甲方每月 30 日前如期发放工资,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发放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切实做好乙方工作期间中的安全与健康
2、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放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可以提出批判,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会计聘用合同 ·学校聘用合同 ·聘用保安合同 ·销售聘用合同 六、终止解释劳动协议条件 1、在合同期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伤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学校规章制度的; 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质量要求完成工作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6)学校因教学、管理、技术条件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原劳动协议无法履行或岗位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