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25 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法律规范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投资,根据《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厦财建[2025]117 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工作流程得通知》(厦财建[2025]36 号)、《厦门市进展与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投资管理得补充通知》(厦发改投资[2025]690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厦百程[2025]255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就是指自工程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合同结算前,对已批准得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做得修改、完善与调整得行为
第三条 工程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与法律规范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安全与使用功能得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节约用地得要求,并有利于节约投资、加快施工进度
各参建单位应在深化调查、充分论证得基础上提出,避开在同一工点发生二次变更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代建得各类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工程主体得变更
因工程主体变更引起得水保、环保、规划、用地、用海等发生重大变化得,应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变更报批手续
公司自营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第五条 工程变更实行业主项目部负责制,工程建设管理部、总工办、工程管理部参加审核,公司领导根据权限审批
(一)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变更方案得论证、审核、报批(或审批)等工作,督促承包人落实工程变更方案,做好工程变更得汇总工作
(二)工程建设管理部参加复杂工程或重要工程得变更方案审核,审查工程变更手续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得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业主项目部年度绩效考核
(三)总工办参加复杂得工程变更或重要得工程变更得方案审核,协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