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检员聘用协议书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聘用人:(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承建 工程施工需要,为了加强施工技术力量,决定聘用乙方为该工程质检员,为了明确双方在今后工作中的责、权、利关系,经协商一致,具体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乙方工作岗位职责范围: 1、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检查监督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的试验,组织建立各级质量监督体系
2、严格监督进场材料的质量、型号和规格
监督班组操作是否符合规程
3、根据法律规范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检验方法和验收评定标准、正确的进行自检和实测实量,报各项检查表格
对不符合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质量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 ,提出返工意见
4、提出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制定新工艺、新技术的质量,保证措施建议
5、对工程的质量事故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四、聘用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之后合同自动终止
五、工资待遇: 乙方的工资计算、发放: 1、乙方实行月工资,每月 元人民币、不足一月按月工资/天数计算
工资包括各种福利待遇
2、乙方可在工程期间预支生活费,不超过每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3、工资发放时间是每月若发放日适逢周末或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结束
六、考勤制度:乙方每月出勤率应达到 25 天以上,否则,每月出勤率少于五天时,建设单位所进行的处罚由乙方承担,从工资款中扣除
七、乙方在工作中,应自行解决伙食、住宿问题,若有事需向甲方请假,不得擅自离岗
八、乙方应做好自身安全工作,否则,发生一切大小事故时,其一切责任自负
九、乙方在工作中,不得违反甲方和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的有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处理
十、其他条款: 1、乙方在工作中,应服从甲方组织安排,积极与甲方探讨施工方案,不得擅自对本工程施工中的工序和项目进行更改,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自双方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