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路基、路面、排水、附属等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措施1、施工测量定位放线质量保证措施(1) 严格控制道路、管道、桥涵的轴线、标高,用全站仪进行测量放线、校正,用水准仪检测标高,控制道路、管道、桥涵坡度、标高;(2 水准仪和全站仪要按计量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施工使用;(3 用于测量的钢卷尺、皮尺等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4 诲次测量后都应由其他测量员或施工管理人员复核。2、路基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 路基挖至设计标高后,用人工修整平整,使其宽度、标高、路拱、平整度等符合设计、法律规范要求,然后用 20t 以上的压路机碾压,使其压实度符合设计、法律规范要求。挖方路段路槽底面以下 0〜30cm 深度范围内压实度>95%。压实后的路基宽度、横坡度、平整度、及高程要符合设计、法律规范要求。(2) 路基基底必须为密实原土,如为杂填土、淤泥等不良地质,要予以挖除,换填符合路基填土要求的土,并按法律规范要求分层回填、分层压实至设计路基面标高,以经换填碾压后的土层作为路基持力层。(3) 挖方路基开挖后要及时进行路基边坡坡面防护,以免受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影响边坡稳定。(4) 路基填筑施工前,先进行场地清理,清除施工范围内的表土、杂填土、淤泥、树根、草皮、垃圾、积水及地面上影响施工的构筑物。(5) 当在地面自然横坡(或纵坡)陡于 1: 2 的斜坡上填筑时,填土前要先把原地面挖成台阶状,台阶宽>2 米,向内倾斜 4%。(6) 检查填土的质量,回填土尽量使用无膨胀性且经压实后具有较高强度的粘性土或砂土,以保证路堤的稳定性。填料粒径规定:路槽底下 0〜80cm 深度范围内不得大于 10cm, 80cm 深度以下不得大于 15cm。(7) 在填筑前,对填料进行含水量等指标的试验,填筑时检查填料的含水量,使之在最佳含水量下进行。填筑高度小于 80cm 或不填不挖时,将原地清理后,表面翻松30cm 深,然后整平压实,压实度不小于 95% ;填土高度大于 80cm 时,将原地表整平后压实,使基底以下 30cm 范围的压实度不小于 93%,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后才开始填筑。(8) 填筑时采纳水平分级分层卸料、摊铺,最大松铺层厚不超过 30cm,最小松铺厚度不小于 10cm。并根据横断面全宽分成水平层次,逐层向上填筑。(9 填筑由路中向路边进行,先填低洼地段,后填一般路段,使路基保持一定的路拱和纵坡,横坡坡度为 2%。(10 填方路基边坡采纳 1: 1.5 为了达到安全、经济、适用、美观的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