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交接班制度一、为保证保教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班老师、保育员必须认真做好交接工作,认真填写交接记录本,搞好保教工作。二、当班老师应及时认真完成当班任务,并对幼儿的健康、学习等情况做好记录。对当班所发生的问题妥善处理,如有遗留问题(如意外事故、摔伤、病儿等),应向接班老师做好头、书面交代,以免发生意外。三、接班老师应首先清点幼儿人数,及时、认真查看交接班记录本,掌握上一班幼儿情况,对遗留问题做好妥善处理,如因交接手续不清引起的事故,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四、交接班记录本应在每月末上交园部,平常要随时抽查。幼儿园交接班制度(二)1.报告主体为责任人,若首先发现的非责任人,原则上应通知责任人,如情况紧急,必须充当临时责任人。2.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做最好的应急处理。3.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告分管园长。4.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伙同责任人应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做深化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园长参考。5.园长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做进一步的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6.针对事故的严重程度,园长召开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7.重大事故处理结果备案、归档,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告。8.对事故或重大事故实行漠视、退避、推委或掩盖者,给予严厉批判,并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