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地做好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安排,决定在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力争在 2025 年 6 月底前完成全省安全监管系统的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及运行机制。一、工作目标2025 年 6 月底前,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制定和发布适用于本系统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目录,依托政府网站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专栏”,整合建立相对集中的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加强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的公开共享,重点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信息的公开,探究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二、试点范围全省二十一个地市安全监管部门以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各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三、工作任务(一)编制和发布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目录。以《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基本指导目录(试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基本指导目录(试行)》(见附件)为指导,各地市和有关区县安全监管部门结合实际,根据“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制定和公布本部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目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责任主体,法律规范有序地推动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的实施。(二)依托政府网站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专栏”。以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目录为要求,各地(及有关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在本单位政府网站上开设“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有关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实现页面展现、信息导航、访问权限等发布、管理及服务功能,并及时更新信息。(三)整合建立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各地和有关区县安全监管单位要做好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专栏与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链接,配合做好信息共享服务。(四)促进从业单位和人员不良行为信息公开、共享应用各地及有关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基于“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专栏”,制定并发布信用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