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目的为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督促各级人员和部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和减少未遂事件、异常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等相关法规、规章及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环节(包括外来队伍及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职责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是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应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治理,具体职责如下:1、人员职责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车间及部门负责人对车间和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2、部门职责1)、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办公室(安全环保部)负责各类安全检查计划制定与实施的监督,负责公司各类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整改及跟踪验证的审核监督。2)、各车间负责结合安环部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开展车间区域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上报、落实整改。3)、综合检查分别由安全环保部牵头组织各部门、各车间或外聘专家组织实施。4)、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实施。5)、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根据不同季节气候特点组织本专业系统人员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6)、日常检查由车间管理人员、班组长及岗位工人负责检查并填写记录。四、基本要求1、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2、隐患治理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讨论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进展为事故。3、必要时可聘请有经验的化工专家到公司协助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隐患排查要明确排查的责任人、排查内容、排查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