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使公司的消防工作科学化、法律规范化、制度化,加强防范及时发现隐患,改正隐患,杜绝火灾事故,仔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为公司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公安部 61 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三、职责(一)、安环部负责日常监督、检查。(二)、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四、工作程序(一)消防设施1、公司内设置与生产、贮存、运输相适应的消防设施。公司内除设置全公司性的消防设施外,还应在露天生产装置、建筑物、仓库、装卸站台和罐区等场所设置消防栓和灭火器。2、公司内应设消火栓,并配备消防水带及水枪。3、消防器材应固定在取用方便地点,由安环部负责管理更换和补充。4、每月检查一次,每年效验一次,其它随用随灌,保持完整好用。及时做好消防器材降温,保暖工作,不放置于潮湿地方。5、凡是专用消防龙头周围,不得堆放异物,防止通道堵塞,以保证随时可用。6、消防器材不准随意作为它用,不准擅自移动和损坏,否则按《消防管理处罚暂行办法》处理,并照价赔偿。(二)灭火器管理制度1、灭火器的配置与灌装(1)、安环部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按国家标准定量配置合格灭火器,使用后的灭火器须到当地由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进行灌装。(2)、安环部对全公司所使用的灭火器统计,做好台账,并对每一只在用灭火器进行挂牌标识,实行“三定”管理。2、灭火器的储存各使用部门配置的灭火器须有灭火器存放装置,且有保护装置,应标识清楚,便于取用。3、灭火器的使用(1)、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需使用灭火器的,使用过程中注意个人安全保护及环境保护。非必要情况,优先选用干粉灭火器,以减少对环境的危害。(2)、灭火器使用完毕之后,使用部门须处理好现场。检查使用后的灭火器,若压力表指针在绿线区以上,则送回原存放点;若指针在红线区,则送报安全主管作灌装或报废处理。4、灭火器的报废(1)、安环部确认无法进行灌装的灭火器要作报废处理。(2)、灭火器的报废送专业部门处理。5、员工培训(1)、安环部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环境保护培训,使员工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使用后处理方案。(2)、部门利用班前(后)会、例会加强对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环境保护意识。(三)检查巡逻制度1、每月安环部组织有关部门(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制度、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