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全省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省关于印发省全域“无废城市”建 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对标高质量进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坚持以人 民为中心,贯彻新进展理念,秉持生态优先、绿色进展,以建筑垃圾减 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导向,结合“无废城市”建设,加快完善建筑 垃圾源头产生、分类投放、中间收运、末端处置的全过程管控体系,全 面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打造更加优美的城乡人居环境,为建设新时代 漂亮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 2 021 年底,全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 6 0% 以上,基本建成省级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
到 2025 年底,各县 (市、区)拥有1 个以上建筑垃圾末端处置设施,设区市建筑垃圾产消能力基本平衡,建立跨市域处置协调机制
到 2025 年底,全面推行建 筑垃圾分类管理模式,基本建立源头减量、法律规范处置、监管闭环、整体 智治的数字化治理体系
到 2025 年底,全省建筑垃圾处置能力充足,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 90%以上,数字化综合监管水平居全国前列
二、重点措施(一)强化工作统筹
将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纳入本级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及循环经济进展规划的衔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 划
将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化利用设施用地纳入市县国土空间规划, 予以用地保障
以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建立 健全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体系,加快推动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和综合利 用,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提升建筑垃圾综合治理水平
鼓舞 各地加快推动建筑垃圾管理地方立法,强化法治保障
(二)落实源头减量
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纳入文明施工内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