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理制度为强化本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对突发安全事故进行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减轻受伤职工的受损害程度,减少现场财产损失,为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供条件,特制定本制度。1 根据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对施工作业过程中作业场所首先应进行危害辨识,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并报公司质量安全部备案。2 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2.1 应急指挥负责人、小组成员的职责及出现险情和事故后的联系方式。2.2 根据事故的类别规定向公司汇报,并制定与外部机构的联系、报警与联络步骤。2.3 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和保护现场的措施、方法及要求。2.4 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急救抢险设备、器材和医药,以及日常的检查维护措施。2.5 制定抢险急救培训和演习的计划。2. 6 对预案所涉及的活动做好记录。3 建立以施工员、安全员、机管员、材料员、技术员为骨干的事故应急救援小组,预先确定抢救指挥负责人和小组名单,配备必要地急救设备,并进行现场急救抢险知识培训和演习。项目经理是所辖施工现场事故救险和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根据预案的要求在资金投入上保证急救抢险设备、器材和医药的需求,在人员安排上满足现场急救的需求。5 事故发生后,第一目击者首先应立即报告急救指挥负责人(必要时向外部机构求助和报警),由指挥负责人组织应急救援小组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或蔓延,减少财产损失。6 应就制定的事故救援预案向本单位全体职工进行宣告,明确出现事故后正确的报告和处理方法,更好地配合应急救援小组的救险工作。7 在事故得到控制、情况稳定后,各生产单位必须根据有关规定或《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要求对事故的情况进行上报、调查和处理。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理制度(二)1 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2 国家标准中规定佩戴安全帽的高度,为帽箍底边至人头顶端(以试验时木质人头模型作代表)的垂直距离为 80-90mm.国家标准对安全帽最主要的要求是能够承受 50N 的冲击力.3 正确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一般约 40-50mm),帽衬不得轻易松脱或颠动摇晃.领取安全帽时应及时检查,发现有缺衬缺带或破损的安全帽应立即更换,不准使用有安全隐患的安全帽.4 使用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