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幕墙建设安全技术要求为加强建筑幕墙建设管理,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公共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提出以下技术要求:1 使用范围1
1 严格控制住宅、医院、学校、养老院的新建、改 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使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其 中,医院门诊楼(含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教学楼、 托儿所、幼儿园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采纳玻璃或石 材幕墙
严禁建筑外墙石材采纳湿贴工艺
2 在 T 形路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纳玻璃幕墙
3 玻璃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 0・30 其中,下列区域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 0
16(1 )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 30 米的,其道路两侧建 筑物20 米以下立面,其余路段两侧建筑物 10 米以下立面;(2) 城市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相邻建筑;(3) 十字路或多路交叉处的建筑
2 设计审查2
1 建筑幕墙工程应当进行专项设计
单体建筑幕墙 面积大于 30 平方米或者幕墙顶部标高大于 24 米的,建 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幕墙专项设计方案进行结构安全性 论证
2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落实结构安全性论证意见
建设单位在报审建筑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时,按规定需要 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的建筑幕墙应当提交结构安全性论证 报告;建筑幕墙与建筑主体委托不同单位设计时,幕墙施 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时还须附建筑设计单位的确认意见
施 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满足 结构安全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不得使用
变更建筑幕墙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 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3 幕墙设计3
1 对采纳建筑幕墙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结合 建筑布局,合理设计绿化带、裙房等缓冲区域以及挑檐、 顶棚等防护设施,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