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场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建设施工场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zz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条建设单位应配合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附近 可能受影响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在施工方案确定前 邀集设计、施工、房管、市政、公用、供电、邮电、人防等 有关单位进行协同检查,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 全。第二条施工单位应将文明施工环境卫生设施纳入施 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场地卫生制度及文明施工制度,并由项 目经理(负责人)组织实施。第三条施工单位在增对操作人员明确任务、安排进 度、质量、安全生产要求的同时,必须向操作人员明确文明 施工的要求,严禁野蛮施工,对施工区域或危险区域,施工 单位必须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实行警戒措施。第四条 施工单位要积极实行措施,降低施工中产生 的噪音,要加强对建筑材料、土方、混凝土、石灰膏、砂浆 等在生产和运输中造成扬尘、滴漏的管理,对施工中产生的 泥浆等必须经过沉淀后再排放。第五条 建设施工场地四周围栏高度不低于 2.5 米,无缺 损并做到干净、美观、围栏应用砖墙、夹板或瓦楞等材料。 砌筑砖墙时,须用砂浆抹光并保证墙体稳固,用其它材料时, 须砌筑 60 公分高度的底脚并抹光,不得使用竹笆、彩布条 等。如沿路建造多、高层建筑时,应有防护措施,防止物件 坠落伤人。第六条其它施工场地的围栏,可使用各种材料,其高度 不低于 1.8 米,并保持干净,市政施工场地施工可使用统一的连 续的安全防护设施。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 临时设施,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 畅通,无大面积积水,未经许可不得在围栏外堆放建材、垃 圾等物。第八条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施工场地内污水不得 外溢,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建材垃圾在清理过 程中,应有防止滴漏飞扬的措施。第九条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 包括施工场地、操作落手清、场容卫生检查等,保持施工场地环境的 干净。落实各项除害措施,严格控制"四害"孳让。无力自行 除害措施的,可委托有关除害服务机构代为处理,但须签订 合同,并督促其按合同要求做好工作。第十条建设施工场地内应有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 通风、照明等要求建立定期清扫制度,保持卫生、干净。生 活垃圾应由专用容器存放并及时清运。第十一条施工场地食堂应严格执行上海市职工食堂管理 规定,其位置应远离厕所、垃圾等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