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7 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篇 1 为全面做好—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深化贯彻落实《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我省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的通知》(闽财法【_】5号)精神,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联合开展—年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活动)
现将宣传活动实施方案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以—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中心,深化学习宣传宪法、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开展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
二、时间安排_年 11 月下旬至 12 月下旬,为期一个月
(一)—年 12 月 4 日集中举办以开展公共财政进农村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税法》、《会计法》、《预算法》
(二)_年 12 月 9 日利用周二下村日,宣传与村民息息相关的《土地法》、《森林法》
(三)—年 12 月 16 日深化镇辖区企业,宣传与辖区企业息息相关的《税法》、《会计法》
(四)—年 12 月 23 日深化镇辖区村,宣传《福建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管理制度》、延平区村集体三资监管办法和村账托管具体做法、目的、意义及工作流程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一)集中举办—年国家宪法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开展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年 l2 月 4 日至 5 日,每日上午 09: l2:时2、活动地点及参加单位:(1)活动地点:王台镇街心公园(2) 参加单位:区财政局、镇财政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王台派出所、司法所、林业站、民政办、计生办、国土所、行政执法大队、工商所、团委、妇联等单位
各相关单位将参加活动准备情况、参加人员及联系人员电话,于11 月 24 日前报政府办
3、活动内容:(1)大力宣传《宪法》、《税法》、《会计法》、《预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