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夯地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强夯地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戴好安全帽,施工操作人员穿戴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2、凡患有高血压及视力不清等症的人员,不得进行机上作业。3、施工现场应全面规划,并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其现场道路应平坦、坚实、 畅通,交叉点及危险地区,应设明显标志。4、各种机电设备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具有上岗证书, 懂得本机械的构造、性能、操作规程,能维护保养和排除一般故障。5、驾驶人员及操作者,须领取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驾驶证或操作证后方可准开车。 禁止其他人员擅自开车或开机。6、粉化石灰、石灰过筛及使用水泥的操作人员,必须配戴罩、眼镜、手套等。7、电气设备的电源,应按有关规定架设安装;电气设备均须有良好的接地接零, 接地电阻不大于 4Q,并装有可靠的触电保护装置。8、使用夯打操作工艺时,严禁夯击电缆线。9、为减少吊锤机械吊臂在夯锤下落时的晃动及反弹,应专门设置吊臂撑杆系统。 每天开机前,必须检查吊锤机械各部位是否正常及钢丝绳有无磨损等情况,发 现问题及时处理。10、吊锤机械停稳并对好坑位后方可进行强夯作业,起吊夯锤时速度应均匀, 夯锤或挂钩不得碰吊臂,应在适当位置挂废汽车外胎加以保护。11、夯锤起吊后,吊臂和夯锤下 15m 内不得站人。非工作人员应远离夯击点 30m 以外。12、干燥天气作业,可在夯击点附近洒水降尘。吊锤机械驾驶室前面宜在不影 响视线的前提下设置防护罩。驾驶人员应戴防护眼镜,预防落锤弹起砂石,击 碎驾驶室玻璃损害驾驶员眼睛。交底内容施工单位名称施工部位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内容被交底人签字交底人 签字交底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