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检查维修安全管理制度1
设置目的手持电动工具是手直接接触带电设备进行操作生产的小型设备,极易发生漏电短路等问题为防止手持电动工具造成伤亡事故,保护操作者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凡属下列小型设备均为手持电动工具:
电钻含冲击电钻);
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
电动砂轮机含角向磨光机 直向砂轮机 模具电磨 湿式磨光机 电磨 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
砂光机含平板砂光机圆板砂光机 带式砂光机);
电锤含电镐);
不易燃液体电喷枪
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 电冲剪);
攻丝机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
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
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
电木铣和修边机;(15)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3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GB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4
1 本制度由设备动力或工具装备部门负责管理4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实施5
内容与要求5
1 工具的日常检查内容:5
1 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5
2 保护接地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5
3 电源线是否完好无损;5
4 电源插头是否完整无损;5
5 电源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裂;5
6 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5
7 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轻快无阻滞现象;5
8 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5
1 工具应有专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5
诲年至少检查一次;5
3 在湿热和温度常有变化的区域应缩短检查周期;5
4 在梅雨季节前应及时检查;5
5 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I 类 2; II 类 7;111 类 15
1 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由单位工具室统一保管,个人不得长期保存各类电动工具5
2 单位工具室必须严格执行借用制度,严格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