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制度一、适用范围及分类:1、本制度适用于新希望化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所有子公司
技术改造项目(简称技改项目)是指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新材料及新方法等,对生产及相应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更新,以达到 可以预期的相应目标,能提高经济或社会效益等目的的投资活动
2、分类2、1、审批项目:按投资额分类,投资额高于 3 万元的技改项目
2、2、备案项目:投资额在 3 万元及以下的技改项目
二、审批技改项目的管理1、技改项目的申报1、1、技改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需求、技术等,结合公司的总体规划和 综合能力,填写技改项目申请表(见附表一)和技改项目申请报告, 经申报单位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查后,报化工投资运管部
1、2、技改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2、1、对项目现状(技术参数、技术能力等)进行分析,指出存 在的不足或缺陷,陈述技改的理由、根据或必要性
1、2、2、技改项目预期达到的目标或指标、效益或效果
1、2、3、完整的初步技改方案:
技改项目的总体内容介绍及相关图 纸;所采纳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等的技术说明;技改项目的设 备、材料计划清单;关于安全、环保要求的符合情况;技改项目实施 方案及施工的时间节点计划等
2、技改项目可行性评估及审批2、1、运营管理部接到技改项目申请报告后,在 3-7 个工作日内完成 对技改项目申请报告的审查
项目金额及风险程度较大的技改项目由 运管部负责组织、召集公司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申请的技改项 目进行技术方案论证和项目可行性评估,必要时可向公司以外专家咨 询或请公司以外专家参加技术方案论证和项目可行性评估
2、2、未通过审查,运管部将技改项目申请报告退回项目申请单位, 补充、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
2、3、临时不具备条件实施的技改项目,运管部下达项目终止通知书, 并将技改项目申请报告留存择机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