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技术资料的管理由资料室负责
2、长期保存的技术资料有:国家、地区、部门有关产品质量工作的政策、法令、文件、法规和规定;产品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参考标准、检测规程、规范、大纲、操作规程和方法;计量检定规程、暂行校验方法;仪器设备说明书、计量合格证,仪器仪表、设备的验收、维修、使用、降级和报废记录;仪器设备明细表和台帐;产品检验委托书、设计文件及其它技术资料
3、定期保存的技术资料有:各类原始记录;各类检测报告;用户反馈意见以及处理结果;样品入库、发放及处理登记本
其保管期不少于 年
3、长期保存的技术资料由资料室负责保存,其它各项技术资料由资料室整理后装订成册
技术资料入库时应统一编号填写资料索引卡片
5、检测人员需借阅技术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
与检测无关的人员不得查阅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
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允许复制
6、超过保管期的技术资料应分门别类造册登记,经试验室主任批准后才能销毁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二)(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根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规定的封面、格式执行并进行统一编号,编制或制表、计算人,复核或审核人,批准人要签字齐全并标注签字日期
(2) 原始记录按不同类别建立统一格式并进行统一编号,记录或制表、计算人,复核或审核人,批准人要签字齐全并标注签字日期
(3)技术检查记录中检查人与被检查人均要签字齐全并标注签字日期
(4) 按单位工程建立工程日志,专人负责逐日记录(采纳黑色签字笔),字迹应工整不潦草、不涂改,每页要有记录人、复核人签字;工程日志格式及内容根据业主及监理工程师要求另行确定
(5) 测量记录使用专用记录本(公司下发的全站仪记录薄、水准仪记录薄)用铅笔记录,记录项目应正规完善(包括:名称、部位、日期、天气、地点、人员、仪器编号等),每页记录应签字齐全,不得撕毁缺页;采纳非手工记录的,测量后要及时将相关数据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