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与加强不良担保贷款管理,理顺与完善不良担保贷款管理体制与机制,不断提高不良担保贷款管理水平与处置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不良担保贷款,就是指根据我公司担保贷款质量分类管理规定,认定结果为次级、可疑与损失类得客户担保贷款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得不良担保贷款管理,就是指根据不良担保贷款得内在特性,通过科学得管理方法与流程,对不良担保贷款实行全面管理与最佳处置得过程,包括不良担保贷款日常管理、处置管理、责任认定与考核等各环节
我公司法律事务部就是不良担保贷款得牵头管理部门
第四条不良担保贷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反映
真实、准确、客观地统计与反映不良担保贷款分类认定、尽职调查、减值准备计提及使用、清收处置、费用摊销、损失问责等各环节工作情况
(二)精细管理
通过管理内容、管理方式、管理技术得创新与完善,不断提高不良担保贷款管理水平,实现不良担保贷款精细化管理
(三)尽职追索
不良担保贷款管理人员应仔细履行职责,加强不良担保贷款管理,及时、合理地运用多种方式向借款人、反担保人等还款义务人追索
(四)优化处置
不良担保贷款处置过程中要处理好加快处置与实现处置收益最大化得关系,通过处置时机选择、处置方式比较与定价机制得不断完善,努力实现不良担保贷款得最佳处置
(五)依法合规
不良担保贷款管理与清收处置全过程,均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严格法律规范操作,防范操作风险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得所有不良担保贷款
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六条 法律事务部牵头负责不良担保贷款得管理工作,业务进展部、风险管理部、综合办公室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不良担保贷款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相关部门职责(一)法律事务部牵头负责全公司不良担保贷款管理,制定本公司不良担保贷款管理得实施细则,监测、分析、报告全公司不良担保贷款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