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专职代表制 ——实行专职代表制,使人大代表成为一种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固定职业,将有助于改善目前人大选举“走过场”,监督“不到位”的现状。; ——实行专职代表制,虽然对进展和完善人大制度大有裨益,但它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人大代表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的不断推动,各级各部门和人民群众支持代表工作的社会氛围越来越强,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积极性越来越高,人们对人大代表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也越来越深刻。今年是代表法实施十周年,一些学者在探讨如何加强代表工作时,相继提出了代表专职化的观点。那么,专职代表制是一个什么概念? 专职代表制作为代表制的一种主要类型,是在代表制产生并进展到一定阶段后出现的。18 世纪,随着资产阶级革命在全世界范围内取得胜利,代议制成为国家权力实现的主要形式,代表制被各国广泛采纳,专职代表制也随之诞生。1689 年英国“光荣革命”胜利后,英国议会由封建等级代表会议、英王的咨政机构,变成了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议会的性质和代表的构成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为了保证议员的工作时间以及解决由于部分下院议员在政府中担任公职造成的政治机构内部的矛盾,18 世纪初,英国议会特别对下院议员兼任行政官职作了限制。这可以说是专职代表制的肇始。后来随着代议制度在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的建立,专职代表制也为各国所采纳。当代,由于社会、经济的高速进展,议会的职能趋向复杂化和专业化,专职代表制更为大多数实行代议制的资本主义国家广泛采纳,而且专职的规定更加趋向严格。他们几乎都用宪法和专门的法律规定:议员或代表在当选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公职,甚至企业的职务。 过去有一种观点认为:专职代表制是资本主义议会的“专利”,社会主义代议制只能采纳兼职代表制,甚至将代表兼职还是专职作为区分社会主义代议制民主与资本主义议会民主的一个重要标准。 我认为这种观点是片面和无根据的。实际上专职代表制和兼职代表制只不过是代表制的两个不同的类型,并不是区分民主的根本所在。 与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社会主义国家采纳的是议行合一的民主政治制度,虽然这种制度与资本主义国家三权分立制下的议会制度有着本质的不同,但有一点是相似的,即都采纳代议制来行使国家权力。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等无产阶级革命家在探究建立新型无产阶级政权的过程中,均对议会民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