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摘录) 铁道部文件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摘录)铁运[1999]102 号第三章 作业制度作业分类第 13 条 接触网的检测、修理作业分为三种:一、停电作业——在接触网停电设备上进行的作业
二、带电作业——在接触网带电设备上进行的作业
三、远离作业——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附近的设备上进行的作业
工作票第 14 条 工作票是在接触网上进行作业的书面依据,要字迹清楚、正确,不得进行涂改和用铅笔书写
工作票填写 1 式 2 份,1 份由发票人保管,1 份交给工作领导人
事故抢修和遇有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作业时可以不开工作票,但必须要有供电调度命令
第 15 条 根据作业性质的不同,工作票分为三种:一、接触网第一种工作票(格式见附录 3),用于停电作业
二、接触网第二种工作票(格式见附录 4),用于带电作业
三、接触网第三种工作票(格式见附录 5),用于远离作业,即距带电部分 1m 及其以外的高空作业和较复杂的地面作业(如安装或更换火花间隙和地线、检测、修理回流线、开挖和爆破支柱基坑等)
第 16 条 发票人一般应在工作之前 1 天将工作票交给工作领导人,使之有足够的时间熟悉工作票中内容及做好准备工作
第 17 条 工作领导人对工作票内容有不同意见时,要向发票人及时提出,经过仔细分析,确认正确无误,方准作业
第 18 条 每次开工之前,工作领导人要向作业组全体成员宣讲工作票内容,布置安全措施
作业结束后,工作领导人要将工作票(附相应的命令票)交给工区统一保管,时间不少于 3 个月
第 19 条 工作票的有效期不得超过 6 个工作日
一般带电作业中如包括特别带电作业须另开工作票
第 20 条 工作票中规定的作业组成员,一般不应更换;若必须更换时,应经发票人同意,若发票人不在,可经工作领导人同意,但工作领导人更换时仍须经发票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