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摘录) 铁道部文件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摘录)铁运[1999]102 号第三章 作业制度作业分类第 13 条 接触网的检测、修理作业分为三种:一、停电作业——在接触网停电设备上进行的作业。二、带电作业——在接触网带电设备上进行的作业。三、远离作业——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附近的设备上进行的作业。工作票第 14 条 工作票是在接触网上进行作业的书面依据,要字迹清楚、正确,不得进行涂改和用铅笔书写。工作票填写 1 式 2 份,1 份由发票人保管,1 份交给工作领导人。事故抢修和遇有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作业时可以不开工作票,但必须要有供电调度命令。第 15 条 根据作业性质的不同,工作票分为三种:一、接触网第一种工作票(格式见附录 3),用于停电作业。二、接触网第二种工作票(格式见附录 4),用于带电作业。三、接触网第三种工作票(格式见附录 5),用于远离作业,即距带电部分 1m 及其以外的高空作业和较复杂的地面作业(如安装或更换火花间隙和地线、检测、修理回流线、开挖和爆破支柱基坑等)。第 16 条 发票人一般应在工作之前 1 天将工作票交给工作领导人,使之有足够的时间熟悉工作票中内容及做好准备工作。第 17 条 工作领导人对工作票内容有不同意见时,要向发票人及时提出,经过仔细分析,确认正确无误,方准作业。第 18 条 每次开工之前,工作领导人要向作业组全体成员宣讲工作票内容,布置安全措施。作业结束后,工作领导人要将工作票(附相应的命令票)交给工区统一保管,时间不少于 3 个月。第 19 条 工作票的有效期不得超过 6 个工作日。一般带电作业中如包括特别带电作业须另开工作票。第 20 条 工作票中规定的作业组成员,一般不应更换;若必须更换时,应经发票人同意,若发票人不在,可经工作领导人同意,但工作领导人更换时仍须经发票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签字。第 21 条 1 个工作领导人,同时只能接受 1 张工作票。1 张工作票只能发给 1 个工作领导人。第 22 条 对较简单的地面作业可以不开工作票(如支柱培土、清扫基础帽等),由有关负责人向工作领导人布置任务,说明作业的时间、内容、安全措施,并记入值班日志中。作业人员的职责第 23 条 停电和一般带电作业的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领导人,须由安全等级不低于四级的人员担当;特别带电作业的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领导人须由安全等级不低于五级的人员担当。同一张工作票的签发人和工作领导人必须由 2 人分别担当。第 24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