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进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进展的 指导意见》(国办发〔X〕93 号)精神,加快推动我省农村一二三产 业(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进展,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提出 以下实施方案:一、加快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一)强化家庭农场和新型农民的基础作用。调动广阔传统农户 的积极性,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创新开展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认 证制度,鼓舞聘用农业职业经理人参加土地经营和现代农业进展。积 极推广“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社会化服务”“大园区+ 小农场”等经营模式,鼓舞土地经营权向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有序流 转,进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舞家庭农场和新型农民开 展农产品直销。(农业厅牵头负责)(二)充分发挥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引领作用。深化农村产权制 度改革,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鼓舞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资入股 等方式建立农民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 大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返乡务工人员领办农民合作社。加快 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股权化改革,鼓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 和承接财政支农项目,实行财政补助形成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和 管护。开展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引导进展农民合作联合社,增强集 体经济组织实力。(农业厅牵头负责)(三)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支持通过资金注 入、品牌运作、技术输出、管理输出和兼并重组等方式,建立大型现 代农业企业和集团。引导龙头企业优化经营管理方式,建立现代企业 管理制度。鼓舞以强化主业、培育核心竞争力为主线,实行直接投资、 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到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建设产业示 范基地,重点进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和农业社 会化服务业,吸纳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民就业,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 进展适度规模生产和经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林业厅牵 头负责)(四)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服务优势。推动供销合作社与新型 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延伸农业产业链,健全经营网络。支持供销 合作社流通方式和业态创新,搭建全省和区域电子商务平台和为农服 务综合平台。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领域和服务方向,由主要从事流通 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支持 供销合作社开展以代收代种代耕、X 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 X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