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拌站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变压器的安装、接线、避雷系统、接地系统应符合法律规范
2、配电房必须派专人值班
配电室常常保持清洁,无杂物,门向外开,并配锁
配电柜的的放置、接线应符合法律规范
3、动力照明线路严格执行法律规范要求,做到安全、经济、方便施工,线路由值班电工负责并实行交接班签认制
4、动力、照明线路必须分开悬挂在一定高度,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5、合理配置用电系统的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
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6、电力设施、线路由专人负责维修养护,非专业人员严禁擅自乱动
7、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器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8、电动机械的机体必须可靠接地,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使用时应有人监护
9、一般场所照明电压宜为 220V,隧道内工作面的照明电压不应大于 36V
其他工作行灯电压不得大于 12V
10、电器设备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和腐蚀性介质,不得使用火源
11、自备电源与外电线路电源应设置连锁机构,严禁并联运行
12、所有施工用电严格按《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搅拌站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二)⑴ 没有混凝土搅拌站站长或生产部长下达的生产指令不得开机
⑵ 没有取得项目部的许可不得擅自停止生产或停产维修
⑶ 准确输入配合比;仔细复验录入所有数据,经试验人员、操作员经确认无误后签字备案,方可生产
⑷ 严格按配合比生产,没有试验室试验人员书面指令,任何人不准随意增减原材料、外加剂及用水量
搅拌时间视混凝土状态,未经试验人员同意不得随意增减
⑸ 生产中,应密切观察计量是否准确,超过规定误差应及时调整落差
所有计量在空载时,应处于微小值的范围内
计量系统出现其它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处理
⑹ 水泥、外加剂、水误差不能超过±%,发现水泥、外加剂质量不够时,应及时查找绞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