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常规管理法律规范本科教育是我校办学的主体和基础,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是我 校办学的中心任务,是“为侨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根本体现
为了推动我校本科教学管理科学化、法律规范化、制度化的进程,切实提 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障人才培育目标的实现,根 据教育部高教司颁布的《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特制定本法律规范
一、教学管理的组织1、本科教学工作是学校党政“一把手”工作,校长作为教学质量的 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教学质量,定期召开校长办公会议专题讨论教学 工作,确定教学工作方针政策,及时解决学校教学工作中的有关问 题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协助校长主持教学日常工作
2、各院系)党政“一把手”是院系)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 人
每月召开院系领导专题讨论教学工作的院系)务会议应不少于 1 次,及时解决院系教学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3、建立教学工作委员会和学术学位委员会
委员会由直接从事教学 工作、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师、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熟悉教学工作、有 经验的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在校长领导下,讨论和决定学校教学管理 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两个委员会的分工可有所侧重,直接对校长 负责
4、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对全校教学工作统筹管 理,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建立正常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稳定、 有序运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5、重视教学基层组织
教研室是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基层组织, 其主要任务是按教学计划规定实施教学工作,开展教学建设和科技研 究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6、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
要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建立一支专兼 职结合、素养较高、相对稳定的教学管理干部队伍
要有计划地安排 教学管理干部的岗位培训和在职学习,掌握教学管理科学的基本理论 和专门知识,提高管理素养和水平;要结合工作实际,有组织地开展 教育科学讨论与实践;要制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