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课堂怎样体现学生为主体以了解同学为出发点 心理学家奥苏伯尔说过:"影响学习的最主要因素是同学已经知道了什么,我们应当依据同学原有的知识状况去进行教学。'数学教学活动就要建立在同学已有的认知进展水平和已有的知识经验的基础之上,只有这样,同学的积极性才能够很容易被调动起来,进而达到提升学习效果的目的。 如教学"小数除法'时,同学已有的知识经验是计算整数除法的经验,因此对新知的学习可以让同学尝试独立完成。以"56.280.67'为例,一位同学说:"我是依据已经学过的米与厘米之间的进率关系,把原式假想为 56.28 米 0.67 米,接着再把其转化为 5628 厘米 67 厘米进行计算。'另一位同学说:"我的方法更简单。我利用商不变的规律,即 562867=56.280.67。'就这样,充分利用同学已有的经验组织教学,既可以激活和唤醒同学的经验,还可以调动同学挑战新知的积极性。 由此可见,要想真正做到以同学为主体,〔老师〕就要深化了解同学,了解同学的知识基础,了解同学的思维方式,了解同学解决问题的途径,等等。在了解同学的基础上展开教学,就能使课堂教学有的放矢,老师乐教,同学愿学,从而营造出优良的教学氛围。 以信任同学为落脚点 要想做到"以同学为主体',老师就要充分尊重同学、信任同学,信任每个同学的潜能都是无限的,信任每个同学都能成才。因此,在数学课堂上,老师要独具慧眼,要善于发现每个同学身上的闪光点,以使同学的潜能或者独特才华得到进展。 如教学"乘法分配律'时,为了让同学自主发现规律,我没有直接把乘法分配律的特征告诉同学,而是通过一组算式的出现以及相关问题的引导来帮助同学自行发现特点,总结规律。首先,出示以下算式: 1.观察下面两组算式,想一想,○两侧的式子是什么关系? (14+6)3○143+63; 5(18+2)○518+52 2.下面几组式子是什么关系?用合适的符号连起来。 (7+5)3○73+53; 9(3+9)○93+99 在同学完成以上学习的基础上,老师激励同学自己去发现,自己去表达:"从上述习题中可以看出等号左边有什么特征?(两个数的和与一个数相乘)等号右边的数有什么特征?(两个数分别与一个数相乘,再把这两个数相加)'乘法分配率的规律很快就被同学挖掘、总结出来。 施行证实,在学习数学的过程中,当某种规律或者某些性质特点是由同学发现并总结出来时,同学会由衷地产生一种自信心与自豪感。因此,作为老师,要信任同学,信任同学的潜能,信任同学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充分信任的前提下,同...